2021年6月中国专利无效决定案件数据统计分析报告(附图)_腾讯新闻

专利权无效宣告是指自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的制度。专利权无效宣告制度的设置,是为了纠正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不符合专利法规定条件的发明创造授予专利权的错误决定,维护专利权授予的公正性,保护公众利益。在当前的司法实践中,被控侵权人请求无效涉案专利也几乎成了专利侵权诉讼的“必然环节”。因此,专利权无效宣告程序对于专利权人和公众都具有重要意义。

2021年6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了601件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对于这些决定,并没有提供相关数据统计分析,公众难以从一份份单独的报告中看出整体上的趋势与规律。为此,我们收集数据并整理分析出来,供大家参考。

01、专利类型

2021年6月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共发布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601件。其中,外观设计专利的案件量最多,实用新型专利次之,发明专利最少;外观设计专利273件,占45.4%;实用新型专利242件,占40.3%;发明专利86件,占14.3%。

02、技术领域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所属的技术领域主要为医学、建筑、运输、电学等。

03、无效请求人和专利权人

存在同一无效请求人对同一专利权人的多项专利权提出无效宣告请求的情形。

例如:巴南区典尊家居对广东万恒通家居制品有限公司的14件家具类外观设计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其中1件专利被宣告全部无效,其他13件专利均被宣告维持有效;宁波甬格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对骑客的6件实用新型专利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其中1件专利被宣告全部无效,2件被宣告部分无效,3件被宣告维持有效;郭策对三菱电机株式会社的5件图像解码发明专利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涉案专利均被宣告维持有效。

04、无效请求人和专利权人来源地

无效宣告请求人绝大多数为中国注册的公司或自然人。其中,以自然人的名义提出无效宣告请求的占比超过1/3。

专利权人大多数为中国注册的公司或自然人,涉及567件,占94.3%。来自国外专利权人的专利被提出无效宣告请求的为34件,其中日本以10件居首,美国以7件次之,德国和瑞典均为5件,其他国家专利权人的无效案件数均为1件。

中国专利权人的来源省市以广东居首涉及161件,其次是浙江涉及88件。

05、审理周期

以“无效请求提出日”至“无效决定发文日”来计算审理周期,国家知识产权局对无效案件的审理周期大多数为5~8个月。有少量案件的审理周期很短,为2~3个月;很少量案件的审理周期较长,为16个月以上。从统计结果来看,案件的审理周期与专利类型没有必然联系:审理周期为4个月的有发明专利,审理周期较长的(19个月)亦有外观设计专利。

06、维持年限

在307件被宣告全部无效的专利中,专利权的维持年限(“授权公告日”至“无效决定作出日”)大部分为1~3年,维持年限较长的专利较少。

07、无效比例

全部无效:被宣告全部无效的占51.1%。其中,外观设计专利被宣告全部无效的比例为该类案件的56%;实用新型专利被宣告全部无效的比例为该类案件的52.1%;发明专利被宣告全部无效的比例相对低些,为该类案件的32.6%。

部分无效:被宣告部分无效的占12%。其中,实用新型专利被宣告部分无效的比例为该类案件的24.8%;发明专利被宣告部分无效的比例为该类案件的14%。

维持有效:被宣告维持有效的比例为36.9%。其中,外观设计专利被维持有效的占该类案件的44%;实用新型专利被维持有效的占该类案件的23.1%;发明专利被维持有效的占该类案件的55.4%。

08、无效宣告理由

在153件被宣告全部无效的外观设计专利中,主要的法律依据是《专利法》第23条第1款(新颖性)和第23条第2款(无明显区别)。

在126件被宣告全部无效的实用新型专利中,主要的法律依据是《专利法》第22条第3款(创造性),有少量案件仅依据撰写形式问题被宣告全部无效。

在28件被宣告全部无效的发明专利中,主要的法律依据是《专利法》第22条第3款(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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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中国专利无效决定案件数据统计分析报告(附图)